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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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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4-28 / 2023-05-30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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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东省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等工业文化内容。

  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广东省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历史具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广东省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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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送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广州市工业遗产及其他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明确推荐顺序,经所在区人民政府盖章同意后,来文向我局推荐。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文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送我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


  四、申报书模板可通过我局官网(http://gxj.gz.gov.cn) “要闻-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贺灿明 电话:8312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