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广东省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历史具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广东省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
(五)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明确推荐顺序,经所在区人民政府盖章同意后,来文向我局推荐。
三、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处)。
四、相关电子文档可通过我局官网(http://gxj.gz.gov.cn)“要闻—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5日
(联系人:徐济光,联系电话:83123965,电子邮箱:scfw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