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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
浏览量: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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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2-10-21 / 2022-11-04
事后补助 |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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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落户项目资助

  (一)以港澳青年为主要创办人的企业或机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港澳青年实际权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签订相关承诺书,在本区注册成立但不超过3年。

  (二)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广东区赛、广州赛区决赛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总决赛的决赛奖金。

  备注:港澳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见附件)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项目后补助

  (一)以港澳青年为主要创办人的企业或机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港澳青年实际权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签订相关承诺书,在本区注册成立但不超过3年;

  (二)获得广州市科技局给予的“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或“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

  备注:港澳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见附件)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项目建设资助

  (一)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载体(指区级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包括经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且上年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孵化载体内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不少于10家(在孵化载体内注册并经营),且占所有在园企业比例不低于50%;

  2.在穗埔府规〔2019〕11号文生效期间(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被省、市湾区办等部门评选为国家、省、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备注:港澳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见附件)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指港澳青年实际权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签订相关承诺书,在本区注册成立但不超过3年。

  (三)该载体的项目建设从未获得区财政相关资助。


  四、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一)以港澳青年为主要创办人创办的首家企业或机构入驻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穗埔府规〔2019〕11号文生效期间(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所产生的租金。

  港澳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见附件)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港澳青年创办的企业是指以港澳青年为主要创办人,且港澳青年实际权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签订相关承诺书,在本区注册成立但不超过3年。

  (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须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载体(指区级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包括经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且上年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孵化载体内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不少于10家,且占所有在园企业比例不低于50%;

  2.被省、市湾区办等部门评选为国家、省、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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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3号)第二、三、四、五、六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埔科规字〔2019〕3号)第十条,《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1号)第四十条以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19〕11号)第二、四、六条,将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申报单位先在区政策兑现系统(zcdx.gdd.gov.cn)注册,然后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办事指南地址如下:

  1、区孵化器规范化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028

  2、区孵化器品牌化补贴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024

  3、区孵化器资本化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016

  4、区孵化器国际化补贴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010

  5、区孵化器效益化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004

  6、人工智能企业孵化培育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6902

  7、区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324

  8、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落户项目资助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5992

  9、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项目后补助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5986

  10、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项目建设资助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5980

  11、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5976


  二、申报进程

  2022年11月4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2年11月14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三、纸质材料受理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窗口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业务咨询:伍晓菁 32290813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