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专项资金扶持标准与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利奖配套奖励
奖励对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并属于荔湾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奖励
奖励对象:2021年经国家、省、市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试点、示范市场的荔湾区专业市场。
(三)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奖励对象:2021年在荔湾区内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且拥有专利代理人5人以上(含5人),运营满一年,且一年内代理荔湾区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到50件以上。
(四)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1)申请人须在荔湾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是该发明专利的拥有者,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申报的发明专利确实反映在生产、销售、盈利情况中,且此专利产品2021年销售额为100万元(含)以上;
(3)发明专利有效、不存在专利纠纷;若一个专利产品含有多项发明专利,请确定一项核心发明专利进行申报。
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2年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市监规字〔2019〕1号),决定组织开展荔湾区2022年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扎堆,请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先按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向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湾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电子申请材料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的PDF文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电子材料经审核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湾区知识产权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的纸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务必保持电话联系方式畅通。
三、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1日到2022年11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温鲜花,联系电话:81295520,邮箱:lwzscqk@163.com,地址: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