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规定;
(三)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专业化。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
(五)精细化。企业管理规范,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或拥有自主品牌;或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
(六)特色化。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或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或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七)新颖化。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广州巿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补助、“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0]9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032号),现就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补助
(二)“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
二、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 http://zcdx.gdd.gov.cn),点击右上角“指南库”,在搜索框内输入以下对应事项名称,业务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材料模板详见右侧“查看详情”。具体指引如下。
三、申报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逾期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并按照相关兑现事项的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 349号窗口),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四)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五)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区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0960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