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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9、2020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量: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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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4-08 / 2021-04-28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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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资助奖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依法成立)一年以上,从事合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必须在南沙区依法纳税。

  (二)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产品或服务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应证照。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没有因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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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9、2020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19〕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现组织开展南沙区2019、2020年度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应符合《通知》规定,资助奖励标准将根据年度预算、企业申报情况和《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详见附件1)合理发放。

  二、申报项目须是申报单位在南沙区注册经营纳税后获得,申报单位需提供1年以上(至少包含2020年1月至12月)完税证明,且未获得区内同类资助奖励。

  三、请申报单位填写对应的《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5)、《申报2019、2020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6),汇总表请按申报项目分别填写。

  四、请申报单位在广州南沙粤港澳科技创新团体标准服务平台(http://stdgz.pms.org.cn/ttbz/base/v/index/login.do)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备查)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大楼),具体地点如下:

  1.商标类资助项目请提交到105室;

  2.其他类别资助项目请提交到708室。

  五、按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获资助单位需配合开展资助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请于资助奖励资金发放后提交资助奖励资金绩效报告(可参考申请表附后模板),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商标类资助项目联系人:林楷,电话:34687132;

  其他类别资助项目联系人:宋皎,电话:3468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