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荐奖的奖励对象为向本区引荐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的人才中介机构,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一)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与本区建立合作关系的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海外(境外)人才工作站(不含政府派驻机构)。
引荐奖奖励对象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引荐人才创办企业、引荐人才工作单位。
引荐人才团队的,原则上按照团队中符合《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人数累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详见本指南第五点“奖励标准”。向本区引荐杰出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实行一事一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引荐单位可申请最高至300万元的奖励。
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引荐单位申报,且只能申报一次。人才同时符合多个认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标准给予引荐奖励。同一引荐单位获得的引荐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
关于开展2020年南沙区人才引荐奖兑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启动2020年人才推荐奖励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人才引荐奖系统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17日-12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审核汇总申报人资料后,将符合要求的资料递交至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请务必于上述期限内完成材料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申报资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我局将按照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审核申报资料、拨付奖励金。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