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商贸业(批发和零售)、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或机构(房地产项目公司除外)。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三)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但因历史原因导致统计关系暂不在本区的,报区商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
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稳企六条”商贸业企业稳定增长奖励事项及2019年经营贡献奖、产业联动发展奖励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 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 5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9)3号)我局现组织符合条件的商贸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上述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服务业企业增收奖励(商贸业企业)、经营贡献奖、产业联动发展奖励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1月11日-11月17日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ttp://zcdx.gdd.gov.cn),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 htp:/zcdx.gdd.gov.cn) 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商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
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提交申请资金拨付材料(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后转交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林仪;电话:82111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