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同一专利权人(指专利权人完全一样,如有共同专利权人且不同,则不视作同一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推荐一次;
(八)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请详见附件7。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及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
1.通过我局推荐的,由我局集中审核后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2.通过院士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报我局进行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统一报省知识产权局。
3.通过国务院部委办、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道推荐优秀项目的,请推荐项目单位于11月13日前向我局报备,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由我局汇总后统
一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要求
1.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模板清单。
2.拟通过我局推荐的项目(要求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内),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理由(格式见模板清单),Word版和盖申报单位(个人)印章PDF版各1份;
(2)项目简要情况表(格式见模板清单);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
(4)申报单位(个人)承诺书(格式见模板清单,填写完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5)申报材料请于10月15日17:00前以光盘电子版方式(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申报单位名称)提交到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8楼8B01(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楼上),联系人:乔锦杨(电话:81309319)、区明思(电话:81303421)。
3.通过院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函、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
(2)申报单位(个人)承诺书(格式见模板清单,填写完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3)申报材料请于10月22日17:00前以光盘电子版方式(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申报单位名称)提交到我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4办公室)
4.一个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通过各种渠道推荐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5.《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6.模板清单内容从我局网站通知下载。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覃校斌,电话:8322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