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04-13 / 2017-04-21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参加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
1.通过我局推荐,由我局集中审核后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获得2016年广东专利奖、广州市专利奖的项目优先推荐。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可以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或自荐优秀项目,每个园区不超过2项、企业不超过1项。
3.通过国务院部委办、全国性行业协会、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等渠道推荐优秀项目。
二、要求
1.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省局网站通知: http://www.gdipo.gov.cn/shared/news_content.aspx?news_id=13149
2.通过我局推荐的项目,请于4月21日17:00前以光盘电子版方式(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申报单位名称)向我局规划发展处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理由(300字以内);
(2)项目简要情况(格式见附件);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2007文档,以“专利号+申报书”为文件名,大小不超过50M。
3.通过国务院部委办、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等渠道推荐的项目,需向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