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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量: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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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09-29 / 2020-10-16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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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仅申报综合服务功能的平台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服务业绩突出。主要服务于产业集聚区域或行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年服务中小企业8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五)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六)积极参加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


  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0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5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3次以上。

  (三)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5次以上。

  (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服务。具有相关合法金融牌照,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股权、债券、信托、保险、增信、担保(再担保)、供应链、租赁、资产、典当、保理等一项或多项融资服务的机构,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融资性业务规模和“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分别达到60%以上,三年期满再次认定时平台资格“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5亿元以上,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20亿元以上。

  (六)综合服务。当地政府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认定或指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有统筹、协调当地服务机构以及带动其它服务资源的能力。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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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产业发展部门,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积极组织发动申报。示范单位称号有效期三年,除新认定申请外,原已获认定但今年到期的示范平台基地(名单见附件2),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复核和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于10月16日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并按顺序双面制作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全本扫描电子档(PDF格式)以及项目相关可编辑申请表、推荐表等电子档发送至11049673@qq.com邮箱。


       三、中小企业服务科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22220025,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示范称号到期的机构名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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