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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盐田区第一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使用经费的公示(资助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
关于2017年度盐田区第一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使用经费的公示(资助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量:2331
具体信息
盐田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2017-01-01 / 2017-12-31
总部企业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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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现公示2017年度第一批资助额30万元以上的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经促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盐田区经济促进局金融服务科

  电话:25293685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724室

  邮编:518081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