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向一要求申报项目须有增城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申报项目涉及人体临床实验研究的项目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科研与医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二)方向二项目需在我区实施。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区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增府办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
(一)科技成果交易补助
(二)重点研发平台奖励
(三)民生科技项目
(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
(五)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注册在增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承担各级科技项目但到期未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三)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不配合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调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工作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于2020年10月22日17:30分前报送至增城区科工商信局(电子版一并报)。电子版要求:按申报指南要求扫描成一个PDF,用U盘拷贝或者刻录成光盘报送。
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材料,申报多个项目提交多份。一份完整的资金拨付材料包含:银行账号确认书(纸质版2份并提供word电子版)、盖章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对应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含纸质版和PDF电子版),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增城开发区/各镇街主管部门)。
(二)项目组织单位审查推荐
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三)评审和结果公示
区科工商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同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六、业务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区科工商信局和增城开发区、各镇街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8)。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潘先生、洪小姐;联系电话:82752115、8274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