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区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二)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三)各级已立项的项目,以及2019年申报市级以上已经我区推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四)同一单位不能就同一项目多次与不同单位联合重复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民生科技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增府办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现发布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民生科技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增城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申报单位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各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条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已承担各级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五)各申报单位须积极配合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调查、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工作。
(六)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装订成册(胶装或订书机装订,不要使用塑料封面),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三份,经增城开发区/各镇街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12月30日17:30分前报送至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要求:将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的申报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
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材料。一份完整的资金拨付材料包含:银行账号确认书2份、盖章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填写相对应的申请表格,按要求准备材料,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增城开发区/各镇街主管部门)。
(二)项目组织单位审查推荐
增城开发区/各镇街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和结果公示
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结果公示和资金拨付
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经局党组会议确认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业务咨询
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吴龙山、曾丹,联系电话:020-82752115,邮箱:kj82752115@163.com,联系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225室。 监督电话:020-82721348
(联系人:吴龙山、曾丹;联系电话:020-82752115;监督电话:020-82721348)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