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单位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主体、应用推广在广东省境内。其他要求与省工信厅文件(附件1)一致。
(三)申报单位已具备自主系统软件和基础软件、基于自主软硬件环境的核心工业软件和行业基础软件中至少一类的必要研发和产业化软硬件环境,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具备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开源社区建设和产业化能力。
(四)项目须围绕操作系统(含云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高端打印引擎(须具备自研的计算机打印产品)、办公套件、安全软件等自主系统软件和基础软件,或者CAD、CAE、EDA、高端ERP等工业软件和行业基础软件中至少一类产品开展研发攻关、开源社区建设和产业化应用推广。项目产品应用基础较好,或服务运营模式可行,能够提供持续优质的服务和保障;有较明确规划,有完整的项目策划/启动、实施和管理记录,项目实施方案能够体现包括实施内容、人员配置、经费安排、工作成果等内容。
(五)本方向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项目启动时间不得早于2018年9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六)项目应根据自主软件关键核心技术或基于自主软硬件环境的核心工业软件和行业基础软件研发突破、开源社区建设、产业化目标,提出不少于3个客观可行且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将作为绩效评价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申报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我厅将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七)申报单位2018、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不低于500万元,利润之和为正值(事业单位不作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要求),提供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八)近5年申报主体及其在我省财政资金申报的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接受联合申报;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及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九)申报单位在我厅无应验未验项目。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省本级)入库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32号,附件1)要求,请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具体如下:
一、支持方向
自主软硬件产品适配测试和重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支持开展基于自主软硬件适配测试的环境搭建、技术攻关、工具研发、问题库建设和测试认证;支持开展重点行业应用共性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产品兼容性和产业质量,加速产品优化升级和产业生态完善。
本方向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项目启动时间不得早于2018年9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信息化系统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否则视为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主体、应用推广在广东省境内。其他要求与省工信厅文件(附件1)一致。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按照申报书(附件3)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最少1份为正本,并在封面标注)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扫描版要求彩色扫描,公章、签名清晰可见),务必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我局(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企业依据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入库储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此表随电子文档一同提交,无需装订纸质材料。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83123918;电子邮箱:lifeng@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