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是以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提供 高水平公共服务,加速设计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培养为目的的支 撑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研究院为企业法人形态,以资本为纽带,依托有关专业 机构组建,采取“平台+公司”等模式,实行企业化运作。
三、研究院作为独立企业法人,所依托的机构应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股东中应包括当 地设计或制造业企业的骨干企业。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共同 打造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产学研融商为一体,打通产业链上中 下游,具有足够造血功能的机构体系。
四、研究院应建立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协同创新 需要的运行决策机制、资金运作机制、内部资源管理及研究成果 共享机制等,充分发挥各类参与主体的作用,实现自主发展、自 负盈亏,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研究院应具备高水平的基础研究能力。
(一)研究院应有行业领军型的专家组成的管理和咨询团 队。
(二)研究院的依托机构应具有固定的研究队伍,有专业水 平高、设计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的人员 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0%。
(三)研究院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中,用于工业设计基础共性 研究的资金占比不低于 30%。
六、研究院应具备较强的公共服务和产品转化能力。
(一)具有专门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提供专利预警、 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能够开展工业设计相关 的商务、金融、市场、财务、法律等延伸服务。
(二)具有与市场、资本、渠道、品牌等全产业链沟通协作 机制,能够有效推动产品转化。
(三)具有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能够积极促进关 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以及设计成果的合作共享。
(四)建设集合作品发布、需求提供、竞价撮合、在线交易 等功能的工业设计网络交易平台。
七、研究院在技术开发、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实际运行效果 突出,对重点服务的行业或领域的工业设计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 用。 (一)对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 要影响。
(二)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 2 项,形成实用新型 和发明专利(含受理)不少于 30 项。
(三)完成业内公认的高水平设计开发项目每年不少于 1 项,并产生积极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八、研究院应具有产品试制、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所需的 先进研发试验条件。包括设计软件、数据库、虚拟现实/增强现 实/混合现实等设计工具及精密模具、精密加工设备、专用计算 机、测试仪器等必要设备,大中型 3D 打印等试生产条件。各类 设计开发软件和仪器设备等原值不低于 2000 万元。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粤工信生产函〔2018〕197号印发)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明确创建意愿的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平台),特别是辖区内的工业设计基地、园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申报。
二、各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可编辑电子版)及推荐意见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处)。
三、请从化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工政法函〔2020〕296号)要求,指导广东生态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快推动落实人员比例、经费占比、软件设备原值、研究课题及专利数量等任务指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争取升级成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并将广东生态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最新创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可编辑电子版)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我局,此后每季度末报送一次进展情况。
附件:
1.广东省工业
2.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徐济光,联系电话:8312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