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是以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提供 高水平公共服务,加速设计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培养为目的的支 撑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研究院为企业法人形态,以资本为纽带,依托有关专业 机构组建,采取“平台+公司”等模式,实行企业化运作。
三、研究院作为独立企业法人,所依托的机构应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股东中应包括当 地设计或制造业企业的骨干企业。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共同 打造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产学研融商为一体,打通产业链上中 下游,具有足够造血功能的机构体系。
四、研究院应建立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协同创新 需要的运行决策机制、资金运作机制、内部资源管理及研究成果 共享机制等,充分发挥各类参与主体的作用,实现自主发展、自 负盈亏,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研究院应具备高水平的基础研究能力。
(一)研究院应有行业领军型的专家组成的管理和咨询团 队。
(二)研究院的依托机构应具有固定的研究队伍,有专业水 平高、设计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的人员 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0%。
(三)研究院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中,用于工业设计基础共性 研究的资金占比不低于 30%。
六、研究院应具备较强的公共服务和产品转化能力。
(一)具有专门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提供专利预警、 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能够开展工业设计相关 的商务、金融、市场、财务、法律等延伸服务。
(二)具有与市场、资本、渠道、品牌等全产业链沟通协作 机制,能够有效推动产品转化。
(三)具有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能够积极促进关 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以及设计成果的合作共享。
(四)建设集合作品发布、需求提供、竞价撮合、在线交易 等功能的工业设计网络交易平台。
七、研究院在技术开发、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实际运行效果 突出,对重点服务的行业或领域的工业设计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 用。 (一)对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 要影响。
(二)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 2 项,形成实用新型 和发明专利(含受理)不少于 30 项。
(三)完成业内公认的高水平设计开发项目每年不少于 1 项,并产生积极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八、研究院应具有产品试制、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所需的 先进研发试验条件。包括设计软件、数据库、虚拟现实/增强现 实/混合现实等设计工具及精密模具、精密加工设备、专用计算 机、测试仪器等必要设备,大中型 3D 打印等试生产条件。各类 设计开发软件和仪器设备等原值不低于 2000 万元。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服务能力,支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根据《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粤工信生产函〔2018〕197号印发,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工作方案》规定的目标要求、职责定位、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要求,聚焦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设计的支撑服务作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明确创建意愿的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平台),特别是辖区内的工业设计基地、园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申报。其中,珠三角地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组建资金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建资金可适当放宽。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参照《工作方案》制订明确清晰的创建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申报主体、成员单位、组建方案、组织架构、研究队伍、运营机制、业绩基础、建设目标、发展规划、经费来源、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收益预算以及市场化运营的计划等,同时须提供可行性报告及必要的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工作。中央驻粤单位、省属企业按照上述要求负责本单位、本企业的申报推荐组织工作。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并提出推荐意见。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可编辑电子版)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
我厅将根据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整体布局和申报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查,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名单。
四、对现有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工政法函〔2020〕296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三季度对我省3家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进行现场评估,请广州、佛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通知》要求,指导辖区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快推动落实人员比例、经费占比、软件设备原值、研究课题及专利数量等任务指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争取升级成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
研究院的最新创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可编辑电子版)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厅,此后每季度末报送一次进展情况。
附件: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
2.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
3.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梁家中,电话:020-83135953,邮箱:liangjz@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