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 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 拟安排项目计划的公示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作用,按照《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19〕287号)等有关要求,经各单位申请、县(区)部门初审推荐、市级部门书面审核、委托第三方现场评审等环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了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拟安排项目计划(见附件1)并设定绩效目标(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2020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
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拟安排项目计划表;
2、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
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绩效目标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曹志良,联系电话:280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