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才创业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以收到申请之日为准,下同)。
二、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本人和至少1名团队核心成员在本区全职工作。
三、本人作为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即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个人占股比例30%以上(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3亿元以上且不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20%;估值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15%)。
四、企业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五、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
六、企业全职工作职工不少于3人,或企业在本区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七、企业股权比例在政策扶持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增资扩股或员工持股导致股权变更的,本人所占股份不低于15%。
产业精英(创业人才)评定条件
一、成长型创业人才所在的企业需符合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登记时间已满3年、未满8年(生物医药类企业延至10年)。
(二)企业承担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并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或创新价值的项目。
(三)企业实现和承诺营业收入年增长保持10%以上。
二、初创型创业人才所在的企业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登记时间未满3年(生物医药类企业延至5年)。
(二)企业承担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并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或创新价值的项目。
(三)在本区注册登记后获得实际到位的市场化投资。
关于开展2019年度海珠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企业单位: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海发改规〔2019〕1号),为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保障优质人才落户海珠、创新创业、稳步发展,现于2019年5月14日开展海珠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评定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阅读《2019年度海珠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评定申报指南》,登录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cxdzc.haizhu.gov.cn),积极开展海珠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评定申报工作。
附件:2019年度海珠区产业精英(创业人才)评定申报指南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