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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量: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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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山市商务局
2019-10-30 / 2019-11-06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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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对象

  在我省注册(不含深圳)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支持时间

  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或所支出费用。

  三、支持内容

  (一)企业参展。

  支持内容。对2018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我省外贸企业在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在不同地区举办的境外国际展给予支持。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

  支持内容。对在我省税务部门(不含深圳)备案的且2017年度以来在外经贸业务方面无违法违规的我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给予扶持。

  (三)培育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和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支持内容。对广东省内注册(不含深圳)的外贸企业入驻我省重点培育的展销中心和商务部认定的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给予每家入驻企业场租、特装、运输、仓储等费用的支持。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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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事项的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事项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请企业及时做好预申报工作。最终申报要求和扶持标准以省商务厅和我局正式申报文件为准。

  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内容为:企业参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培育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和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进出口公平贸易事项支持内容为:对参与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或对进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企业给予扶持。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附件指引做好资金预申报工作,于11月6日(星期三)前提交相关资料一式一份到我局贸促科(中山二路57号B座204室),并同时发送申请表格的电子档到我局联系人邮箱。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人沟通。

  附件:1.2020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引;

  2.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出口公平贸易事项申报指引

  中山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贸促科 齐宪凯,电话:89892859,邮箱:mck@zsbo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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