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项目仅限于佛山市卫生强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入库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地医疗卫生机构(含合作办医、托管医院和共建医院,公立、股份制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2.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3.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领域高水平、高影响力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4.申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申报和实施。
5.项目组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不少于60%,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少于20%,项目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6.具有临床研究、检验应用等相关科室及相对稳定的数据与样本储存与管理条件,申报单位能够并承诺对申报的平台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7.平台主要研究方向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新颖性。
8.参与申报单位分配本专项经费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佛科函〔2017〕285号)有关规定及2018年工作安排,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受理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申报单位可根据《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2017-2020年)》(佛科函〔2017〕285号),明确项目申报的意义、条件、义务及责任。
二、申报要求
请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提交项目申报,申报要求请参阅附件2《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
(一)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9:00至8月17日17:00(项目网上提交需审慎操作,一经提交至市科技局,将不作退回)。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00。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请于8月31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推荐项目清单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103室。
(四)市直各单位请于8月31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103室。
未按时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和申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地址 |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 张 嵩 高志刚 黄 潇 | 83355841 | 禅城区季华五路十八号经华大厦11楼 |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 |
| 83282211 |
|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蔡海琼 | 82340445 | 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 |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黄芬玲 | 86334412 | 南海区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202 |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谢尔娜 | 22830349 |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侯尚军 | 88663030 | 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何家策 | 87755936 | 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 |
五、限制条件
申报项目仅限于佛山市卫生强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入库项目(详见附件3),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地医疗卫生机构(含合作办医、托管医院和共建医院,公立、股份制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六、监督与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黄小姐
投诉电话:83994765 83993576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佛科函〔2017〕285号)
2.2018年佛山市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指南
3.佛山市卫生强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入库项目一览表
4.2018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模板
5.佛山市科技计划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