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作为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欢迎全国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
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如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一般不少于70%。
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与省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中管理;入库的项目在满足吸纳广东单位参与到项目研发中(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30%)、在广东注册落户或团队加入广东省内单位、科研成果向广东单位转移转化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省级科技计划,拨付项目资金。
(二)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10月24日,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本批组织申报的项目,2018年11月24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二、本次申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网上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暂时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具体领域及市科技局联系人如下:
(一)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
联系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黄健鹏,2283478。
(二)网络信息安全
联系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黄健鹏,2283478。
(三)食品安全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翟伟斌,谢炯良,22831342,22831340。
(四)精准农业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翟伟斌,谢炯良,22831342,22831340。
(五)智能农机装备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社会发展科,翟伟斌,谢炯良,22831342,22831340。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