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省赛决赛和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六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创新创业要素,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76号)精神,省科技厅组织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六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六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承办并组织实施赛事。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分赛区,于5月1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2)。鼓励各地市、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积极承办大赛行业赛决赛。各地市要加强大赛的参赛发动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并做好本地区的赛事组织工作。大赛复赛可结合地方赛进行,大赛组委会对地方赛成绩予以承认。
二、加强大赛创投专家遴选推荐。各地市对符合推荐《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见附件3)条件的专家,可将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见附件4)、个人简历(见附件5)、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见附件6)签字盖章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将推荐加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评委库,并根据实际需求邀请担任大赛评委。
三、加强大赛政策支持和服务。各地市要细化对大赛的支持政策,重点为本地参赛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科技信贷等政策支持,以及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支持,大力组织行业论坛、投融资对接、项目成果展、创新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加强大赛宣传推广。各地市要积极与本地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合作,增强大赛宣传力度和广度,吸引更多的民众关注大赛,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刘卿戎,020-83163620
刘立华,020-87686766
陈邦平,020-87687652
联系邮箱:422742963@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省科技厅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