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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7
浏览量: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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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
2018-07-07 / 2018-08-31
资质荣誉 | 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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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赛分为常规赛和命题挑战赛两大部分。参赛企业可同时参与常规赛和命题挑战赛。

  (一)常规赛。

  大赛常规赛面向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内拥有前瞻性、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等,分为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两个参赛组别。

  大赛常规赛分为七大行业领域,包括:互联网、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文化创意(报名数量较少的行业将合并评审)。

  具体组别设置如下:

  大赛不设团队组,将原组别设置调整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参赛对象要求为:

  1.港澳台地区当地企业,或注册地在大陆且股东之一为港澳台籍人员的企业。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知识产权清晰。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2017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

  5.注册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注册成立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参加往届港澳台大赛并获得名次的企业、项目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二)命题挑战赛。

  寻求转型升级、产业延伸或寻求难题解决方案的行业大企业将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技术难题、发展需求等以项目招标形式通过挑战赛向相应的行业领域参赛主体发布命题,以命题奖金、产业合作、方案购买、人才引进等合作方式征集解决方案。

  命题挑战赛将征集广东省内行业大企业命题需求,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应标项目,与大赛同步举行。已报名大赛的所有项目将自动纳入命题应标库,与命题企业对接、筛选。

  参赛条件及要求:

  1.面向内地及港澳台的创新创业项目。

  2.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没有侵权等违法行为。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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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我省创新和产业优势,对接港澳台地区创新资源,营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氛围,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76号)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采用“政府主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方式,旨在搭建为港澳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的公共平台,对接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产业资源,推动内地与港澳台深化创新合作与交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海峡两岸协同创新。

  二、本届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三、大赛分为常规赛和命题挑战赛两部分。参赛企业可同时参与常规赛和命题挑战赛。

  大赛常规赛按照成长企业组和初创企业组进行。港澳台当地企业及已在大陆成立的港澳台资参股企业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报名条件见大赛工作方案。企业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hmt.cn)直接报名,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本届大赛将继续开设命题挑战赛、面向全社会,参赛项目可以直接对接大型企业,争取挑战赛资金支持。参赛的优秀企业和项目,有望获得合作银行的授信及贷款、创投基金的投资和股改、上市方面培训、创业导师的辅导以及大赛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四、在广东省内落地注册的港澳台项目可申请广东省各地市招商优惠政策和落地补贴支持。

  五、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专院校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资参股创业企业和项目报名参赛,吸引更多的服务机构参与大赛。各单位为参赛的优质企业落户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并积极配合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

  六、联系方式:

  刘立华,020-87686766

  刘璐雅,13548769762

  刘卿戎,020-83163620

  联系邮箱:gdskjjr@163.com


    省科技厅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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