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 2 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7 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 500 强或创客组 100 强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关于延长第九届“创客广东”广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九届“创客广东”广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赛事组织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创客团队的参与度,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截止时间至2025年6月30日,届时将关闭广州地市赛报名通道,请各参赛企业和团队知悉,及时前往创客广东(http://i.gdsme.org)平台报名,选择“广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并按要求填报大赛资料。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唐生,电话:8351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