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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关于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奖励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关于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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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5-04-21 / 2025-04-23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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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的餐饮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餐饮业企业。

  (二)开业时间(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时间为准)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且营业地址在本区辖内;

  (三)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被纳入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美团发布的《中国餐饮加盟榜单TOP100》;或在广州市拥有3家以上门店的餐饮品牌,本区首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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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发区关于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奖励申报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及其细则,我局现组织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

 

  二、此次申报企业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餐饮企业(行业代码62);

 

  三、申请时间

  2025年4月21日-4月23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崔芸;电话:8211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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