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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入库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量: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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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4-09 / 2025-04-23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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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完成总投资须10亿元以上,且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8亿元以上,并且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内,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项目单位为制造业企业,其主营业务须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且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

  (三)测算项目符合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四)项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土地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不存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企业的情形。

  (五)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

  (六)项目的实际投入以发票等合法票据为准,金额不含税,同时必须记入项目单位的“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七)符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5〕13号)的有关申报条件,并且按照《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 号)等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审查并通过测算。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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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5〕13号)要求,现就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组织发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制造业投资奖励是促进稳增长和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政策措施的实际工作步骤。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入库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初步核查,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同时,配合做好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

  (二)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进行网上填报,于2025年4月23日24:00前确认提交,逾期不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三)按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5月8日17:30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逾期不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加强资金项目台账管理。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的项目加强跟踪,于每年1月10 日和7月10日前,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冯先生22222425,温小姐2222129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