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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受理时间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延长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受理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浏览量: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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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3-06 / 2025-04-03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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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为法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

  (二)企业治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交的营业收入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数据,没有超出经市统计部门认定的正常误差范围。

  (三)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独立核算的近2年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收入比重、研究开发项目数、研发项目转化应用率、拥有知识产权数量等主要指标达到对应行业类别最低标准(详见附件)。

  (四)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位于深圳市内,已建立并运行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拥有600平方米以上专属工作场所。

  (五)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和专用软件原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且70%以上(按原值)位于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专属工作场所。

  (六)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应不少于50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博士学位的研发带头人应在5人以上,专职研发人员中拥有本科学历或助工职称以上的应达75%。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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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长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受理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已启动,结合申报受理实际情况,为了让企业有更充裕的时间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延长申报受理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时间由2025年3月27日(工作时间)调整至2025年4月3日(工作时间)。

  注:超过网上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5年4月14日(工作时间)。超过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后,企业请勿自行撤回已提交项目,如自行撤回将视作放弃本次申报。所有项目要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由2025年4月3日调整至2025年4月15日(工作时间),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其他申报事项请参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059344.html)。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