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
2025-02-19 / 2025-03-15
事后补助
(一)申请单位应在本市具备平台运行必要的场所、设备(含服务系统)和人员。且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或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登记业务数据。
(二)平台服务的对象不少于10家服务贸易企业,且平台服务的对象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或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登记服务贸易业务数据。此外,平台服务对象非申请单位关联方。
(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广州市关于延期申报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15日。请各单位对照《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指南》要求,按自愿申报原则,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服贸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202室。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盛女士、吴先生,联系电话:81097451、889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