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鼓励牵头主体与该领域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或高等院校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已开展监测设施设备海试试验、海洋养殖监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的团队。
申报单位需自行测算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拟应用的监测设施设备套数、投放位置和投资金额,及检测预警预报技术支撑服务金额,以省农业农村厅核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申报单位要提出具体、量化、可衡量的项目目标,考核指标须完全覆盖指南要求;承诺由本项目形成的硬件设备所获数据满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平台接入条件;详细描述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方法、算法、软硬件配置和持续服务方案等内容;设备应用点位不得与各地级以上市已有相关项目重复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按择优原则公开遴选,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按程序立项。
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省直及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有关高校,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
为强化我省沿海地市开展海上科学养殖、优化养殖布局、有效降低极端天气影响、设置金融保险指标等工作的大数据支撑,保障我省海上养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海洋渔业气象防灾减灾的通知》(农渔发〔2024〕20号)、《关于印发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3〕29号)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拟在我省重点海上养殖区域布设100个左右的监测点,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单位做好监测点位选址、布设等有关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张来天,联系电话:15220489574)
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海洋渔业气象防灾减灾的通知》(农渔发〔2024〕20号)、《关于印发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3〕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目标
建立广东省重点海上养殖区域的监测网络,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沿海各地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现状、分布与海域环境实际,合理设置监测点位,打通海域立体剖面数据实时获取、智能分析与预报预警全链路,实现陆海互联互通,支持集成卫星遥感、养殖设施装备、养殖对象、安全生产等多维信息,科学研判全省重点海上养殖区的环境变化趋势,精准预警重大自然灾害和养殖安全事故风险,拟在全省设置100个左右的监测点,全面提升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精细化、生态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为我省沿海地市开展海上科学养殖、优化养殖布局、有效降低极端天气影响、合理设置金融保险指标等提供大数据支撑,保障我省海上养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研究内容
1.轻量型模块化养殖环境监测设施设备研发与应用。研究立体剖面水体自动采样、多水层实时水文监测、多源异构数据预处理与实时传输等关键技术,探索低功耗多尺度的传感器集成方案,养殖环境多模态融合实时监测体系,研制适用海上规模布设的轻量型模块化生态监测设备。
2.基于全海域的养殖环境多模态融合实时监测体系研究。基于近海、中海、深海养殖环境特征,构建多水层养殖环境多模态融合实时监测体系,探寻监测精度、频率与养殖环境监测需求、能耗、成本等最优解匹配,开展海上试验验证,验证监测设备在复杂海洋环境下(如台风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数据获取与传输的准确性与稳定性。
3.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点示范应用。根据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海上养殖现状、区域及规模等关键数据调查结果,综合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要求,结合地市申报的监测点建设需求,确定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环境监测点位选址并开展工程化建设和示范推广。
4.现代化海洋牧场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研究。研究海量监测数据实时化汇集处理、养殖环境特征实时提取与分析等关键技术,采集存储多模态传感器数据,制定数据访问权限分级管理办法,构建监测传感器状况分析、异常养殖环境识别预警、养殖环境趋势分析预报等模型,开展数据处理与分析服务。
5.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体系建设。研究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实时监测技术标准规范,包括传感器指标要求、监测参数类型与精度要求、数据采集频次、能源供应、异常情况报警、安装维护流程标准规范等。
6.深远海养殖在线监测与智能分析前瞻性技术研究。针对海上养殖设施装备和养殖对象安全,开展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包括深水网箱等养殖设施装备在不同水深浪涌影响下框架和网衣受力、位移、形变等安全性能分析,网箱关键部件控制系统性能分析;鱼类水下行为智能识别与生长表型精准量化分析等关键技术;构建养殖设施安全预警模型、海水鱼类生长模型和异常行为分析模型等。
(二)绩效指标
1.研制适于海上规模化布设的轻量型模块化环境监测设备1套,监测设备应包括监测传感器、视频监控系统、物联网控制器、太阳能板、蓄电池、浮体设施(含防护外壳、锚泊系统等)等。通过4G/5G/北斗/卫星的多元化通信网络,实现水文、水质、气象、视频图像等数据信息的即时获取、实现在线观测与实时通讯,具体要求如下:
(1)传感器在线监测内容包括水文、水质、气象3大板块,其中水文参数包括水位(深度)、流速、流向、波浪(含波高、波周期、波向),流速和流向至少采集表层、水下4m、8m和/或15m数据(采集深度可根据实际水位调整);水质参数包括海水温度、盐度、pH、溶解氧、浊度、叶绿素a,至少采集表层、水下4m、8m和/或15m数据(采集深度可根据实际水位调整);气象参数包括气温、湿度、气压、风速、风向。
(2)视频监控系统具备高清视频图像的本地存储、预处理、远程可调、多视角可看等功能,实现对海域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意外事件、违法活动,保障海域资源开发。
(3)物联网控制器应支持多路传感器/视频信号接入;支持监测数据的5G/4G/北斗/卫星多模式通信;所用物联网卡支持不限流量包月付费方式;至少预留10路接口,支持应用主体自筹建设的水下摄像头、CTD、潮位观测仪、录像机、水听器、OBS等监测设备信息接入。
(4)供电系统包括太阳能板(含支撑机构)、蓄电池和防水箱等,在持续阴雨天气条件下,保障传感器持续供电7*24h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持续供电4*24h。
(5)浮体设施主要用于海上安装固定传感器、视频监控系统、物联网控制器、太阳能板、蓄电池等。结合现场实际,因地制宜选择浮体设施规格型号及其海上安装方式,实现传感器在线获取水文水质不同深度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
(6)上述所有监控数据统一对接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平台,且支持自行增加的养殖环境在线监测设施设备信息、其他养殖设施装备、养殖对象、安全生产等信息接入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平台。
2.构建养殖环境多模态融合实时监测体系,在线监测指标及功能参数应达到附件1要求,海试试验时间不低于6个月,海试期间须经历≥12级台风,提供海试试验报告1份,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开展全省示范应用。
3.提供100套左右监测设备进行全省推广应用,设备稳定运行时间不低于12个月,在持续阴雨天气条件下,传感器等核心关键数据7*24h、视频监控信息4*24h实时在线,数据真实可靠且在线率达到90%以上,各监测点数据均同步接入省农业农村厅指定信息平台。
4.提供现代化海洋牧场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处理与分析服务不低于5年。
5.建立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套。
6.构建养殖环境趋势分析预报预警、异常养殖环境识别分析、监测传感器工况分析、养殖设施装备控制异常和失效预警、海水鱼类生长评估和行为分析等模型≥8个,实现异常养殖环境识别预警准确率≥70%,养殖设施装备异常识别准确率≥80%,养殖鱼类大小、密度、总量、活性识别准确率≥70%。
7.申请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6件;第三方测试报告2份,检测对象为轻量型模块化环境监测设备和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技术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各1份。
三、资金支持
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第一批)拟支持1项,建设周期2年。由省级财政资金全额支持,具体金额由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建设任务数量核定。其中,根据我省沿海地市现状、养殖用海面积占比以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拟建设的每个监测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40万元/套(含稳定运行期后的3年运行维护费用),监测设施设备功能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现代化海洋牧场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服务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含5年数据服务费用)。具体监测点数量、在线监测设施设备数量和软硬件投资金额以省农业农村厅核算核实为准。本项目研究成果、所建设备及产生的数据产权归省农业农村厅所有。
项目立项后,首期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80%,主要用于硬件建设和海上安装布设;海上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20%,主要用于监测设施设备的后续运行维护。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鼓励牵头主体与该领域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或高等院校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已开展监测设施设备海试试验、海洋养殖监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的团队。
申报单位需自行测算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拟应用的监测设施设备套数、投放位置和投资金额,及检测预警预报技术支撑服务金额,以省农业农村厅核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申报单位要提出具体、量化、可衡量的项目目标,考核指标须完全覆盖指南要求;承诺由本项目形成的硬件设备所获数据满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平台接入条件;详细描述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方法、算法、软硬件配置和持续服务方案等内容;设备应用点位不得与各地级以上市已有相关项目重复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按择优原则公开遴选,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按程序立项。
五、项目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2年,其中海试试验至少6个月,硬件采购、海上安装布设及相关信息接入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平台8-12个月,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验收后仍需保证整个体系稳定运行至少12个月。
六、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项目须于2024年12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端口为: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申报端口(第一批))。须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需上传盖章版的申报函、申报书等材料)。
注意事项:
1.账号申请。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账号请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账号申请流程申请账号。
2.项目推送。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本系统申报材料后(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申报的,应由主管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确认资料完整性之后予以上报),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按照附件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研类及技术推广申报书》规定的格式报送。2024年12月16日前须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正式函报省农业农村厅(电子扫描PDF版发nynct-yyfzc@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包括:
1.联合申报函一份(由省级及以上单位和合作单位联合出具);
2.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见附件2);
3.其他附件材料一式七份。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电话:020-37289982;陈楷,电话:020-37236548。
(四)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
本通知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来天,15220489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