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餐饮品牌门店装修扶持
申请的餐饮业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餐饮业企业。
(二)属于高端餐饮品牌(包括五钻级以上的餐饮店、中华老字号餐饮店、米其林餐厅以及黑珍珠餐厅)。
注:1.五钻级以上餐饮店:是指本区门店符合《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的相关标准,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评审、统一批复并公示的五钻级(含白金五钻级)餐饮店。
2.中华老字号餐饮店:是指由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认定,并获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的企业在黄埔区设立的餐饮门店。依法拥有中华老字号品牌使用权的餐饮门店视同中华老字号餐饮店。
3.米其林餐厅:是指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本区门店被收录在米其林公司发布的《米其林指南》中。
4.黑珍珠餐厅:是指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本区门店入选由美团评选的黑珍珠餐厅名单。
(三)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在本区新开设门店并正式开业(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时间为准)区内已有餐饮店经改造升级后,达到上述高端餐饮品牌条件的,视为新开设门店。
(四)已获得高端餐饮品牌的投资方或者运营方在本区新设立的门店,与高端餐饮品牌为同一品牌的,本区门店无需参评,可直接适用本扶持。
(五)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开设多家门店并符合条件的,可多次申请。
(六)本扶持与《细则》第三十一条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不可同时享受。
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
申请的餐饮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餐饮业企业。
(二)开业时间(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时间为准)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且营业地址在本区辖内;
(三)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被纳入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美团发布的《中国餐饮加盟榜单TOP100》;或在广州市拥有3家以上门店的餐饮品牌,本区首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广州开发区关于2023年度多元住餐扶持奖励申报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及其细则,我局现组织多元住餐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高端餐饮品牌门店装修扶持;
(二)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
二、此次申报企业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餐饮企业(行业代码62);
三、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6日-11月13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崔芸;电话:8211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