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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浏览量: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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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11-04 / 2024-11-15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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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区工程中心申报单位必须为注册登记在禅城区的独立法人单位,科研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

  2.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其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5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依托单位为其他非企业类型的,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万元。

  3.依托单位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具备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的条件。区工程中心主任应由依托单位科研负责人担任。区工程中心可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构成,其中固定人员比例不低于50%,依托单位的固定在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5 人。

  4.依托单位具备相对集中的工程技术试验场地和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工艺装备和软件等基础设施(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设备原值不低于50 万元。

  5.依托单位在申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在本领域拥有不少于3 件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新药证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6.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7.区工程中心的申报方案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研发计划、经费投入,运行团队、仪器设备等,以及健全的运行机制,确保研发机构顺利运行。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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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推动我区研发机构建设,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禅经发〔2024〕7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2024年度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区工程中心建设要符合省、市重点产业领域培育方向,围绕禅城区科技、经济与社会及本单位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及关键技术的工程化研发,聚焦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人才培养等,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推动佛山市实现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在禅城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且主要科研场所设在禅城区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指引(附件2)、申报书(附件3)以及相关要求,填写纸质申报书,按时提交至所属辖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00。

 

  五、有关事项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保证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印章、签名规范有效的申报承诺书(附件3)。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六、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2340845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0757-85399720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0757-83139980

  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0757-82501091

  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0757-82000202

  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群(QQ):821026673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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