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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量: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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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10-29 / 2024-11-11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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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本奖励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

  (二)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四)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处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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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我区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事项办事指南(黄埔兑现通一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6432)。

 

  二、申报事项名称、申报范围及扶持标准

  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于本区新能源产业、50%以上会员为区内注册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并按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由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行业协会按照考核指标(另行制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行业协会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不予发放补贴。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完成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及纸质资料的提交。

 

  四、申报指引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申报事项对应的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专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9日

  (“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区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及电话:王玮莹8237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