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办法有效期间(2022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引入并培育优秀港澳青年创办企业。
说明:1.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入并培育优秀台湾青年创办企业参照执行。
2.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须为经国家、省、市、区任一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且上年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被广东省或广州市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或授牌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各级台办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或由各级统战部认定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②被各级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主管部门评选为国家、省、市级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3.优秀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是指:在办法有效期间新注册或从市外迁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并在申报时完成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优秀台湾青年创办企业是指:在办法有效期间新注册或从市外迁入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并在申报时完成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4.港澳台青年的年龄、持股比例,以及所在载体的资质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均以申请补贴时的情况为准。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育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3号)第二、三、四、五、六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22〕8号)第二、三、六条,我局将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申报单位先在区政策兑现系统(zcdx.gdd.gov.cn)注册,然后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办事指南地址如下:
2024年9月1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窗口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业务咨询:伍晓菁 32290813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