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在穗埔府规〔2021〕3号文生效期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经省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并通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二)该新认定的孵化器,须为本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权情况以申报补贴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数据为准),且其母公司近三年国家级孵化器绩效评价达到A类或B类(以申报补贴时已公布的最近3次评价结果为准);
(三)自政策生效日(2021年2月26日)起,至被省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日(即可选在获得省级或国家级认定后进行一次性申请,以认定文件日期为准)止,该新认定的孵化器,为建设孵化器所支付的场地租金、改造装修、购置公共设施等费用。支付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但不包括买地自建、场地购买以及其他预付的费用。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品牌化补贴(孵化器10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3号)第二、三、四、五、六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22〕8号)第二、三、六条,我局将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申报单位先在区政策兑现系统(zcdx.gdd.gov.cn)注册,然后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办事指南地址如下:
2024年9月1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窗口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业务咨询:伍晓菁 32290813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