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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高质量发展30条)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高质量发展30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浏览量: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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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7-17 / 2024-07-24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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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

  (二)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的“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之一;

  (三)企业拥有至少一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

  (四)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应在其注册登记地迁入本区之前,企业申请该条款补贴时,企业的工商、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需均已迁入本区;

  (五)企业租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原则上按实际支付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服务费、网络费等)给予相应补贴;若实际支付租金大于备案租赁合同所载租金的,按照备案租赁合同所载租金进行计算。

  (六)租赁时间范围以经属地街道(镇、园区管委会)备案或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租赁合同上的租赁时间为准。在《措施》有效期内落户本区的,可享受连续 2 年租金补贴,从企业注册登记地迁入本区开始计算。

  (七)本款所称租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是指企业租赁且自用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企业享受租金补贴期间,不得对外转租、分租,不得擅自转变场地用途。

  (八)申请企业的主营产品(服务)应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中的产业发展方向。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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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高质量发展30条)的通知

 

区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3〕2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研规字〔2023〕1号)文件精神,现我局开展“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高质量发展30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款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3〕2号)第十八条“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申请优质工业中小企业租金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4日,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申报方式

  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 https://zcdx.gdd.gov.cn/ 或者搜索 “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

  (一)指南库,业务主管部门选择“工业和信息化局”,事项名称选择“申请“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高质量发展30条)指南”,选择“查看详情”,进入页面后点击办事指南,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请资料,所有申请资料需装订牢固,做封面(含企业名称、申报事项年度、申报事项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二)部分材料在政策兑现系统下载模板,并按照模板提供申请资料。

  (三)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在系统首页,对应申报事项处点击在线申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系统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根据短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咨询方式

  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电话82114062。

  因政策兑现受理期,电话咨询业务量大,多存在占线、无法接听、或其他不能及时接听的情况,请各申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确有疑问的请根据事项类型咨询对应联系人,并请尽量通过邮件咨询。

  联系人:雷炎均

  联系方式:82113926 邮箱:hpgxjzxc@gdd.gov.cn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