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纳入广州市黄埔区统计管理范围内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人员,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包含大个体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计划总投资500万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
二、【奖励条件】
根据企业全年各种统计年(定)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等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统计人员的稳定性综合评定获奖资格。评定依据如下:
(一)企业统计人员应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及时性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截止时间以及是否收到《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为评定依据。
(二)企业统计人员应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准确性以是否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评定依据。
(三)统计人员的稳定性是指统计人员需在联网直报企业中连续从事统计工作一年以上。企业因正常的人事变动,如统计人员达龄退休,或者基于工作需要更换统计人员,视同统计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但是统计人员中途自行离职而更换统计人员则判定为不稳定。企业可自行决定申报新、老获奖人员。
当年纳入联网直报管理的企业统计人员不参与评奖(当年2月月度新增企业除外),当年退库的企业统计人员不作为奖励对象。
(四)在各级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监督检查中,凡被查出统计数据存在较大误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符合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或者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地方性规定的行为,取消该企业统计人员的参评资格。
黄埔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企业统计工作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黄埔区企业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奖励表现突出的统计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黄埔区统计局制定广州市黄埔区企业统计工作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
针对2023年统计工作奖励发放通知如下:
1. 申请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0日(8月30日系统关闭);
2. 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参评统计人员一名,同一名统计人员每年参评一次;
3.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统计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申报;
4. 流程:进入网页-登录个人账号(粤省事登录)-项目申报-筛选条件(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进入广州市黄埔区企业统计工作奖励办法界面-选择所属街镇-立即申报。
申报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
广州市黄埔区统计局
广州开发区统计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82036056(工业)
82111537(商业)
82111491(服务业)
82111536(固定资产投资)
82112842(房地产)
82378961(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