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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关于2023年度高质量30条首次升规奖励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关于2023年度高质量30条首次升规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量: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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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06-24 / 2024-06-26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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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事批发和零售业(51、52);住宿和餐饮业(61、6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

  (二)经营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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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发区关于2023年度高质量30条首次升规奖励申报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及其细则,我局现组织高质量首次升规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商贸服务业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

 

  二、此次申报企业范围

  住宿餐饮企业(行业代码61、6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72)。

 

  三、申请时间

  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崔芸;电话:8211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