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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量: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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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4-29 / 2024-05-08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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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智慧车载系统、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

  (二)企业须在申报租金补贴当年新引进并入驻经认定的“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三)申请租金补贴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须为企业租赁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不得对外转租、分租,不得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办公用房、生产用房须充分使用,不得长期空置、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事务。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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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区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和《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2〕5号)等要求,我局启动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


 三、申报范围

  2022年-2023年入驻经认定的“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的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智慧车载系统、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且实际发生租金。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8440。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晓雨;联系电话:8211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