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以专利服务为主营业务(营业范围含专利商标服务),运营状况良好,在重点发展产业有较强的专利服务能力和企业客户基础,具备丰富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等活动组织经验和宣传报道经验。
二、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项目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熟悉天河区企业现状和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具备足够完成项目所需的不仅限于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分析评价、专利转化运营等相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实施经验。
三、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符合天河区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培育、运营能力,申报时应明确所属产业领域。近三年已参与建设省、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2.同等条件下,申报单位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2019年(含)以来曾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优先。
四、知识产权联盟及专利池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熟悉天河区支柱产业及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具备引导设立联盟所须的资源和投入,在构筑和运用产业专利池、推进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和运营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协同推进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
五、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具备足够完成项目所需的不仅限于打造知识产权数据库、专利转化运营、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实施经验。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转移支付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穗财预〔2019〕153 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联系人:区明思、钟天文,电话:020-81303421、81307221;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吕艳婧,电话:020-8502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