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类医疗卫生科技项目
1.申报单位要求
(1)登记注册地在白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相关业绩;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项目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人员,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
(3)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项目组一般不超过 5 人,确有需要超出人数限制的,必须书面说明;
(4)每名科研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担任 1 个项目的负责人;
(5)项目组成员均为副高及以下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3.每家申报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 10 项。
二、公立医院发展改革类科技项目
1.申报单位要求
(1)区属 7 间公立医院(南方医院白云分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广中医附属白云医院、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南方医院太和分院、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
(2)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相关业绩;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项目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人员,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
(4)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项目组一般不超过 5 人,确有需要超出人数限制的,必须书面说明;
(5)每名科研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担任 1 个项目的负责人;
(6)项目组成员均为副高及以下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3.每家申报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 3 项。
关于开展白云区2024年度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白云区医疗卫生事业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医疗改革,强化区属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实践、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积极性,推动白云区医工融合、医疗科研转化,现开展2024年度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递交
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认真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以下材料需提供纸质文件,并按顺序提供所申报事项的证明材料、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无线胶装,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一)《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申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组成员资质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五)如有合作单位,则需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对照《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申报资料提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楼905室)。
二、审批程序
(一)受理: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受理白云区医疗卫生项目申报,会同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申报人可在截止日期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后重新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评审:项目形式审查合格后,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委托独立第三方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公示:完成评审后,对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和项目在白云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立项: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经局务会议确认后,予以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加强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因错过申报时间节点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梁源,联系方式:8073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