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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人才1.0政策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资助奖励申领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人才1.0政策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资助奖励申领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量: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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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1-11 / 2024-01-31
人才补贴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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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穗开组通〔2016〕30号文生效期间(2016年3月28日至2020年5月16日)。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注册登记在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在本区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且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的。由博士后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博士后安家费。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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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人才1.0政策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资助奖励申领通知

 

区内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区内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0号)和《广州开发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配套细则》(穗开组通〔2016〕107号)有关规定,现定于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开展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人才1.0政策)资助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0年5月17日前期满出站并一直在我区工作,2023年12月前已申领第一期博士后安家费(人才1.0政策)且符合第二期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二、本次资助奖励项目

  本次申报事项共1项: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已申报第一期且符合第二期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人才1.0政策)。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含政策兑现系统预审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提出申请视同自动放弃。具体可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查看相关申报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