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政策生效期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绿色企业。
2.绿色企业是指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社会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成效的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绿色产业领域或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
3.申报企业须为我区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
上市企业是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是指国内资本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新加坡、美国及上级金融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证券交易市场)。拟上市企业是指在区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等辅导保荐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或者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的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4年1月绿色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绿色金融10条”政策有关要求,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现组织申报2024年1月绿色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绿色金融10条”政策)
绿色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本轮申报针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阶段奖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奖励)。
二、办理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15-5:30,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电话: 82119347。
(二)材料申报期。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开放申报。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指南库查阅,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具体指引如下。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或补贴。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