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职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报,隶属同一总所的分所只能有一个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律师事务所有常驻服务机构。
2.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该内容以注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文件和注册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文件为准)。
3.有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由3-5名执业律师组成,须指派1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至少2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队成员提供服务。
4.具有出口型企业律师顾问业绩。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广东省关于印发2024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维权援助)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相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材料。其中标准化奖励性后补助项目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报。其余项目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210.76.74.160/zscq/)上提交。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主体首次进入申报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2.登录完成后,填写完善单位和管理员的基本信息。
3.申报主体在进入系统后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完成申报。
4.完成线上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纸件(5份)及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
(二)项目评审。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各项目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粤财扶助技术热线电话:陈工,020-88696500。
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平台技术热线电话:黄工,1847565771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