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经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核定为现代航运服务业行业资格的企业。
2.属于《办法》第三条前两款所指行业类别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属于《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所指行业类别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0.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
(二)区内企业新设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分拆业务等不属于本细则扶持范畴。区内已有存量企业变更名称后不作为新设立企业申请奖励,但其延续存量企业申请奖励的资格不受影响。
(三)已登记在册的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的,申请入统当年不享受本奖励。
黄埔区关于组织现代航运服务业经营贡献奖申报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7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商务规字〔2021〕2号)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2022年度现代航运服务业经营贡献奖、企业精英奖等奖励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现代航运服务业经营贡献奖(航运10条 2.0);
(二)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精英奖(航运10条 2.0);
(三)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航运10条2.0)。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6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 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商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提交申请资金拨付材料(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后转交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崔芸;电话:8211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