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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番禺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量: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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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3-11-10 / 2023-11-17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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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支持2022年监测合格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支持水稻、花生、大豆等粮油作物生产类家庭农场开展技术农机装备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支持果蔬种植及养殖产业型家庭农场开展冷链仓储、加工运输、品牌营销、技术示范推广、农产品快速检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工作。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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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任务清单的有关精神以及《番禺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财政补助方案》(下简称《方案》)具体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具体申报资格、申报流程、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等事项详见《方案》。

 

  二、资料提交

  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在11月17日前向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提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申报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承诺书》(《方案》附件1-4)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于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积极发动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着力推动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迳与我局联系。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