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2263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3-09-15 / 2023-10-31
人才补贴
申报条件
展开

  一、创业领军人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院士专家可放宽至75周岁以下;

  (二)在本区创办企业的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内;

  (三)占其创办企业股份比例达到30%以上;

  (四)自创业以来,企业资产情况良好,年营业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二、创新领军人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65周岁以下,院士专家可放宽至75周岁以下;

  (二)已在本区转化科技成果;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即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四)在本区申报单位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取得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通过创办企业、与企业合作实施、进行技术转让等方式到本区申报单位转化科技成果。


  三、投资家

  投资家是指熟悉国际规则,具有敏锐投资眼光和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面向本区企业从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活动,且投资成功率较高的高端人才。

  投资家应当是在本区注册登记成立的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且其所在投资机构近3年内对广州开发区企业累计投资超过5000万元。每家投资机构最多只能评定1名投资家。

通知原文
展开

  黄埔区关于开展2023年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

 

区2019年度、2020年度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埔科规字〔2021〕4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9〕9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穗埔科〔2019〕81号)及申请投资奖励指南,我局拟组织开展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政策兑现工作。

 

  一、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

  (二)申请对象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9〕92号)评选的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领军人才认定通知文号为穗埔人才领字〔2019〕18号、穗埔人才领字〔2021〕3号)。

  (三)兑现相关要求

  1.同一笔投资已获得我区其他股权投资扶持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在同一投资协议中的投资视为同一笔投资)。

  2.截至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申请单位最近一次投资到账时间须满一年(自风险投资款实际到账日起计算满12个月)。

  3.申请单位承担的区领军人才项目进展顺利,不存在未完成项目而提前终止扶持的情形,且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申请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资奖励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下午17:00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沈秋蓉、吴婕洵,联系电话:82112595、1501720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