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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开展2023年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天河区支持商贸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项目——发展贡献奖、快速发展奖(免申即享))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开展2023年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天河区支持商贸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项目——发展贡献奖、快速发展奖(免申即享))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量: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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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3-08-25 / 2023-09-04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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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对象

  重点商贸载体运营公司、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备注:限额以上企业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并纳入天河区统计的企业,具体为批发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下同);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二、确认条件

  (一)确认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注册地及办公地均在天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独立法人资格。(备注:视同独立法人是指经国家统计局认可为可视同法人单位处理的法人单位下属跨省的分支机构。)

  2. 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备注:商贸企业指在统计范畴属于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的企业)、2000万元以上的商贸载体(备注:商贸载体即商业综合体,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并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以零售为主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上年度销售额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零售业企业,营业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

  3. 本项资金支持的企业要求统计关系及税务登记地在天河区,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 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支持:

  1.未在天河区依法注册、依法纳统、依法纳税,或者提出支持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天河或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等相关数据的;

  2..获支持年度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有处罚、失信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正在立案阶段、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企业;

  3.就同一事项已获得天河区政府“一企一策”政策扶持的(协议中注明可享受本区普惠性政策的除外)。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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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开展2023年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天河区支持商贸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项目——发展贡献奖、快速发展奖(免申即享))

 

各商事主体:

  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入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3年大力支持金融业、现代商贸业发展等部分政策条款的申报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的政策

  《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第13项第(1)、(3)条以及第15项条款。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主动申报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4日。

  免申即享确认时间:2023年9月中上旬(一对一通知)。

 

  三、支持对象

  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在本区注册或运营的金融类机构以及区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各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

 

  四、申报流程

  (一)免申即享项目

  第13项第(1)条金融发展贡献奖励、第15项第(1)条商贸发展贡献奖励、第(2)条商贸快速发展奖励条款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实施,无需企业主动申报,后续将由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通知,企业登录“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确认即可获得奖励。

  (二)自主申报项目

  第13项第(3)条金融人才奖励、第15项第(3)条商贸人才奖励条款采用自主申报方式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可同时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zjth/tzth/tzzc/thzc/content/post_6935324.html)查看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请登陆“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进行注册登记。

  (1)点击首页的【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的事项搜索页面。

  (2)搜索相应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看事项详情。

  (3)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可点事项名称后的【立即申办】按钮。

  (4)点击【立即申办】按钮后,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选择法人登录),如果已经登录则跳转到申报页面。

  (5)根据申报页面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

  备注:所有上传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写明“与原件相符”,扫描件应能清晰辨别内容且为文字正向。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接到关于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商务金融局指定科室,请确保网上上传材料与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五、政策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政策第13项第(1)、(3)条金融业奖励:金融发展科,020-38622412。

  (二)政策第15项商贸业奖励:(申报商贸企业条款)商务发展科,020-38622874;(商贸载体条款),消费促进科,020-38623568。

  特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