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山市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中山市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1298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06-26 / 2023-07-07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展开

  一、评估对象

       2019 年、 2020 年认定通过的 921 家工程中心和 2020 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 182 家工程中心(附件 1)

       二、评估内容

      对照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

     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 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2、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履职情况;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 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包括依托本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等;以及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


通知原文
展开

  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科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经科信局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所辖区域的省级工程中心登录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材料:

  (一)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省级工程中心(54家,见附件2)请于7月7日17:00前完成填报并上传相关评估材料。包括:《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见附件4)、有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见附件5)、《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6)。

  (二)未被列入评估对象的省级工程中心(324家,见附件3)请于6月30日前完成填报。包括《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见附件4)并上传有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见附件5)。


  二、填报系统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


  三、其它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评估考核工作将作为是否保留省级工程中心资格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并按省科技厅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李昀懿,8831910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6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