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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南沙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量: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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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6-26 / 2023-08-07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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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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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已启动,现将上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要求

  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申报截止时间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企业须在2023年6月30日24:00前提交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材料;2023年11月8日24:00前提交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材料;2023年8月7日24:00前提交专精特新中心企业认定(复核)材料,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郑宇,许汉林,联系方式:399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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